一、掛名股東有什么法律責任
掛名股東的法律責任如下:
1.虛假出資股東需要承擔內部責任(對公司和其他股東的違約責任)。
2.虛假出資股東需要承擔外部責任(對公司債權人的責任)。
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是不承認不出資的掛名股東的,要成為公司股東必須具有相應的出資額或認購相應的股份。你如果未出資,按正常來說是不可能成為公司股東的,如果公司登記時將你登記為了股東,你必定具有相應的出資額,由于你實際未出資,則在這種情況下你已構成了虛假出資。如被人檢舉或被工商局發(fā)現,你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
二、股東被侵權時效
股東被侵權提起訴訟的時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股東出資方式有哪些
股東出資方式有: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貨幣,實物。找法網提醒您,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股東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后向公司出資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過審查批準后,通過訂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公司則依法交納場地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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